亲临开户
请带备以下文件,亲临本公司开立交易帐户:
- 所有帐户持有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
- 最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 (如银行帐单,水电煤帐单等)
于本公司职员见证下签署开户文件及解释相关风险后,最快于1个工作天后可开始进行买卖
邮递开户
- 请按下载相关开户文件, 并打印及填写
- 请细阅开户协议书
- 见证人于开户协议书上填写姓名及签署
***见证人必须为《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人士、太平绅士或专业人士 (如注册会计师或律师) -
如未能由有效见证人签署及确认开户协议书, 户口申请人可选择以其个人名义(如属联名账户需由联名客户签署) 之银行支票一并寄回本公司,惟开出的支票须符合以下的要求:
- 金额为港币一万元以上
- 支票抬头为: 东皓证劵有限公司
- 支票签署必需与开户协议书上的签署相同 (如属联名账户需由联名客户签署)
- 有关款项将存入客户于本公司开立之证券户口内
- 支票为香港持牌银行所签发
- 请将开户表格、W-8BEN表格、自我证明表格及常设授权连同以下文件一并交付或邮寄至香港中环夏慤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10楼1004室东皓证劵客户服务部收:
- 所有帐户持有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之副本
- 最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 (如银行帐单,水电煤帐单等)之副本
- 职员在收到有关文件1星期内以电话联络客户核实资料,以完成开户手续
亲临开户
请带备以下文件亲临本公司开立交易帐户:
- 有关批准开户及授权人士之会议记录;
- 公司成立证书的认证副本;
- 公司商业登记证书的认证副本;
-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认证副本;
- 所有董事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认证副本;
- 所有获授权处理帐户人士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认证副本;
- 所有持有公司 10% 或以上投票权或股本的股东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复印本及最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认证副本;
- 财政状况证明﹙例如不年内之审核会计年报、税单、资产/收入证明、银行存折或银行结单等﹚;
- 公司注册处之最新周年申报表之证明副本;
- 组织结构图;
- 3个月内职权证明书认证副本﹙适用于海外注册成立之公司﹚
- 董事名册之认证副本﹙适用于海外注册成立之公司﹚
- 股东名册或会员之认证副本﹙适用于海外注册成立之公司﹚
邮递开户
- 请按下载相关开户文件, 并打印及填写
- 请细阅开户协议书
- 见证人于开户协议书上填写姓名及签署
***见证人必须为《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注册人士、太平绅士或专业人士(如注册会计师或律师) - 如未能由有效见证人签署及确认开户协议书,户口申请人可选择以银行支票一并寄回本公司,惟开出的支票须符合以下的要求:
- 金额为港币一万元以上
- 支票抬头为: 东皓证劵有限公司
- 支票签署必需与开户协议书上的签署相同
- 支票为香港持牌银行所签发
- 有关款项将存入客户于本公司开立之证券户口内
-
请将开户表格、W-8BEN表格、自我证明表格及常设授权连同以下文件一并交付或邮寄至香港中环夏慤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10楼1004室东皓证劵客户服务部收:
- 有关批准开户及授权人士之会议记录;
- 公司成立证书的认证副本;
- 公司商业登记证书的认证副本;
-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认证副本;
- 所有董事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认证副本;
- 所有获授权处理帐户人士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认证副本;
- 所有持有公司 10% 或以上投票权或股本的股东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复印本及最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认证副本;
- 财政状况证明﹙例如不年内之审核会计年报、税单、资产/收入证明、银行存折或银行结单等﹚;
- 公司注册处之最新周年申报表之证明副本;
- 组织结构图;
- 3个月内职权证明书认证副本﹙适用于海外注册成立之公司﹚
- 董事名册之认证副本﹙适用于海外注册成立之公司﹚
- 股东名册或会员之认证副本﹙适用于海外注册成立之公司﹚
- 职员在收到有关文件一星期内以电话联络客户核实资料,以完成开户手续。